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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学院王崇敏教授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称号先进事迹(2011年4月)

日期:2014年12月26日 10:34 点击:49

王崇敏同志现任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海南大学社会科学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海南省法学教育委员会主任、海南重点学科带头人、新世纪百千万优秀人才国家级人选、全国模范教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海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海南省政府直接联系专家、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海南省“515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全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专家之一、国家教学团队---民法学教学团队带头人、教育部特色专业(法学)建设点负责人、海南省精品课程----《物权法学》课程负责人、海南大学中青年学术骨干。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海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咨询委员、政协海口市委员会第十、十一、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海南省律师协会民商行政专业委员会主任、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海口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主要事迹

一、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王教授从教23年,无怨无悔地将青春奉献给了教育事业。自1988年参加工作以来,王教授始终工作在教学第一线,长期为学生主讲民法、物权法等课程。他上课风趣幽默,语言生动,能把实际中的案例和书中的理论知识结合起来,因此,深受学生欢迎。此外,他还长期指导本科生和研究生毕业实习,组织学生进行案例讨论,通过网络与学生进行直接交流促进师生教学互动,以模拟法庭和法律诊所教育的形式开展实践能力教学.作为一名优秀的教师,他治学严谨,成果颇丰,令人钦佩,在生活中却和蔼可亲平易近人,他“诚实做人,踏实做事”,优秀的品格深深地感染了学生,为学生树立了学习的榜样。他总是尽量给学生创造成才的机会和条件,悉心指导他们。面对彷徨迷茫的学生,他耐心开导,帮助、鼓励。面对经济困难的学生,他慷慨解囊,如为身患白血病的邓燕同学治病一次性资助了5000元。他和学生建立了浓厚的友谊。长期以来,王教授教书育人的成果得到了各级领导、同行及学生的充分肯定,他带的本科生、硕士生毕业后,大多数都成了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及其他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企业和公司的骨干。每年经过他亲自指导民商法研究生、法律硕士和法学本科学生撰写的论文大多数都被评为优秀论文或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

二、坚持教学教改,编著教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王教授极为重视教学教改的探索与研究,将案例教学、观摩教学、模拟审判、法律诊所等多种教学环节融入教学中,将最新的研究成果及时补充到教学内容中,教学研究成果突出,他主持的《地方综合性高校法学专业三元互动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的研究报告获海南省省级教学研究成果一等奖、《法科大学生能力培养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报告获海南省省级教学研究成果二等奖。王教授主持编写了《中国物权法》(2008年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知识产权法学》(2008年吉林大学出版社出版)等教材,多次自编课堂讨论案例等教学辅助材料。他不断认真总结教学经验,更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教学效果优秀,得到所授班级和教师的普遍肯定,任现职以来25次教学评估均为优秀。他主讲的《物权法学》是海南省精品课程,负责建设的民法学教学团队已批准成为国家级教学团队。1997年被聘为学业优秀导师,1999、2000、2005年度三次被评为海南大学“最受欢迎的教师”, 2007年评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指导老师,2008年评为海南省教学名师,2009年评为全国模范教师。

三、事业心强,治学严谨,科研成绩突出

在承担繁重的教学任务的同时,王教授长期坚持科研工作,对法学,尤其是民商法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民商法学科发展前沿状况和最新的发展动态、趋势能及时了解和掌握,通过科研工作为教学服务

王教授在《中国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37篇,其代表性论文包括:(1)《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若干问题探讨》(2003年4月《中国法学》第2期(该文是该年度全面系统研究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代表性著作,引用32次,获海南省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论文二等奖),(2)《论我国民法典总则中知识产权保护规则》(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8年第3期,该文被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8年第10期全文转载,该文于2008获海南省第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论文一等奖),(3)《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流转问题探讨》(《当代法学》2006年第2期), (4)《我国民法典的民族品格》(2007年1月《当代法学》第1期);在高等教育出版社、法律出版社等出版社出版教材著作12部,代表性教材与著作包括《中国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学》、《中国物权制度》、《中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研究》。主持完成或在研项目18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项目2项、司法部项目1项、国际合作项目2项、海南省重点项目2项;

四、投身海南经济特区立法研究和法律宣传普及,服务社会

在服务社会方面,王崇敏教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律,尤其是海南省经济特区民商法律制度的研究,积极参与民主法制建设工作。2005年,他曾主笔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修改意见,经海南省人大转呈全国人大,为物权法的制定提出了诸多建设性意见;2008年他受政府委托组织课题组负责研究《海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主笔起草了《海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纲要已经通过施行),为推进海南知识产权事业和创新型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2009年,在海南省人大内司工委立法研究会上,他以其学者的独立思考,提出了暂缓制定《保险条例》,以减轻企业负担(尤其是心理负担),应对经济危机的意见,被海南省人大常委会高度评价并予以采纳;2010年受海南省人大的委托完成起草《海南省旅行社管理办法》,《海南省旅行社管理办法》已获通过施行;2010年主持完成了《海口市十二五科技规划》中知识产权规划起草。作为海南省普法讲师团成员参加了全省普法工作,2007年以来为海南省委办公厅、澄迈县、临高县、保亭县、五指山市、海口市、粤海铁公司、海南钢铁公司、南方电网海南公司三亚分公司、海南省公证员协会等讲授《物权法》17场;2001年5月为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作了《物权与物权制度》法制讲座,获好评;2008年在《大特区讲坛》作了《和谐特区与法制》讲座获得好评;多次接受海南电视台、《海南日报》、《海口晚报》等电视新闻媒体采访,评说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他以渊博的知识、实干的精神,赢得各界的广泛赞誉。2009年评为海南省五五普法先进个人。

五、锐意进取、统筹发展,学科建设成效显著

王崇敏教授作为法学学科的学术带头人,海南省政府聘用的责任教授,极为重视学科建设,为学科建设投入了巨大的精力与智慧,学科建设成效显著。2008年王教授负责建设的法学专业被评为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2010年,法学学科被建设为海南省重点学科和“211工程”建设重点学科。他所负责建设的民法学教学团队于2010年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他所负责的法律硕士培养点成功获批实施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在他积极工作下,海南大学法学学科在2010年的博士点申报中,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国务院学科评议组的评审,实现了海南省高校第一个文科博士点的突破。他极为重视学科队伍建设,在他的努力下,法学学科共引进培养19位博士,高级职称以上的教师占学科队伍的70%。近几年学科成员获得的科研项目7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科研经费达800多万元。法学学科近五年获得省部级奖项14项,其中一等奖4项。

六、获奖情况

1.2009年4月,《地方综合性高校法学专业三元互动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获海南省省级教学研究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

2.2009年,《论我国民法典总则中的知识产权规则》,《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8年第2期获海南省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论文一等奖,排名第一;

3.2009年,《中国物权法》(教材、主编)获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

4.2007年1月,《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若干问题探讨》(《中国法学》2003年第二期)获海南省第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论文二等奖,排名第一;

5.2001年11月,《法科大学生能力培养的理论与实践》获海南省省级教学研究成果二等奖,排名第一;

6.2001年1月,《中国民法问题探索》(南海出版公司出版2000年1月出版),2001年1月,获海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省级三等奖,排名第一;

7.2009年被评为全国模范教师;

8.2009年被评为新世纪百千万优秀人才国家级人选;

9.2008年被评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10.2005年,被海南省人民政府评为海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11.2009年5月,被评为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12.2008年被评为海南省“515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13.2008年被评为全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专家之一

14.2008年被评为海南省普法先进个人;

15.2010年被评为海南省青年法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16.2010年当选“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

17.2007年被评为学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王崇敏教授作为全国模范教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海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和省级教学名师,治学严谨、学术造诣深厚、科研成果丰硕;为人师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突出;学科建设科学发展、锐意进取、成绩骄人;工作投入、服务社会、贡献突出。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及服务社会等方面所取得的突出贡献使其在全国同行中有较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