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支教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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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20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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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海南大学第26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通知
日期:2023.08.31 点击:

各书院、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管理细则>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4〕1号)、《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海大办〔2014〕31号)、《关于印发<海南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海大党政办〔2023〕61号)、《关于做好推荐2024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海大教〔2023〕7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校团委组织开展海南大学第26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组建研究生支教团是我校积极响应团中央、教育部号召,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落实国家“科教兴国”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充分发挥我校青年人才优势,缓解中西部地区师资短缺等问题,促进广大青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建功立业的一项具体措施,是我校青年志愿者行动的重点项目之一。

海南大学研究生支教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工作机制,在全校范围内选拔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县级及以下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的基础教育教学志愿服务工作。

海南大学将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纳入学校整体推免工作统一管理。学校将为研究生支教团成员中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校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支教团成员在支教服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1年,服务期满后,攻读硕士期间应积极参与学校相关志愿服务工作。支教团成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享受西部计划服务期1年的政策。研究生支教团项目推免生仅限于本校招募,必须报考海南大学。

二、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海南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

成员: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教务处、研究生院、招生与考试中心、组织部、财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

小组下设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办,设在校团委,负责研究生支教团日常工作。

三、招募指标

招募指标待全国项目办分配指标和学校配套指标下达后另行通知。各书院积极动员报名并做好推荐排序。

四、招募条件

报名的学生应是具备推荐本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养过硬,思想积极进取,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有较好的群众基础,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身心健康,体检结果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

4.综合素质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功底,具备开展支教工作的能力,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且连续任职满一年以上。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已报名参加当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有志愿服务经历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五、招募程序

(一)学生报名申请

请各书院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报名参加。由学生本人根据选拔条件报名,向所在书院提交《第26届(2024-2025年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附件 1)及相应证明材料(含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附件4)、党员证明(附件5)、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6)、个人既往病史承诺书(附件7)等)。

(二)书院初审推荐(9月3日前完成

各书院负责进行学生报名材料核实及资格审查工作,考察报名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能力作风等并做出鉴定,并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出具学生干部身份证明、党员身份证明等。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学生提交报名申请材料至学院。

(三)学院初审推荐(9月8日前进行公示)

学院负责审查报名学生是否符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推免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通过审查名单并进行公示,请学院务必在9月8日前进行学院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开始时,可同步将名单(附件2)、报名申请材料(附件1、3-7)及相应证明材料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送校团委,公示期间,若有调整,请及时与校团委联系。

(四)学校资格审查与综合测试(9月18日前进行公示)

请各学院最晚于9月11日(周一)18:00前报送候选人材料:《第26届(2024-2025年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附件1)、《海南大学第26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志愿者信息汇总表》(附件2)、《海南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证明》(附件3)及相应证明材料(含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附件4)、党员证明(附件5)、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6)、个人既往病史承诺书(附件7)等)。纸质版送交校团委A404办公室,电子版(含word文件及各项PDF扫描件)发送到邮箱:xtwzzk@hainanu.edu.cn。逾期不报按自动弃权处理。

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办对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需求,在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开展笔试和面试,对报名学生进行考核和选拔;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面试总人数根据当年招募指标计划数,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设置。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工作完成后,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办将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5的比例依次确定候选志愿者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体检及其他(9月22日前完成)

项目办将统一组织候选志愿者体检(包括必要的心理素质测评),体检医院应为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或专门体检机构,如遇体检不合格,根据面试结果顺位递补。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办将选拔结果(含递补学生)报学校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校内网站等公共平台公示。

(六)上报系统

9月25日,学校公布推免生名单并上报推免服务系统。经学校审核通过的新一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登陆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注册、关联学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按要求参加复试(候选志愿者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推免生接收阶段的复试,未通过复试则取消录取资格)。后期根据团中央要求,登陆西部计划网(http://xibu.youth.cn )研究生支教团报名注册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名,由学校统一审核。

若学校启动招募至上报审批的时间过短,公示环节可不待公示期结束即可启动下一环节,在最终确定名单前,项目办均接收各类意见,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当事人资格。

五、管理机制

(一)为了规范招募单位和志愿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团中央、学校将和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将根据服务地的地(县)级团委及用人单位的意见统一颁发《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服务鉴定书》,在团中央登记备案志愿者的服务经历,同时印发志愿服务证书,作为落实有关政策的依据。

(二)海南大学第二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组建后,志愿者必须遵守学校项目办相关要求,按团中央和海南大学相关规定和统一部署,参加校团委组织的为期一学年的岗前培训。务必按时到服务地报到并参加统一培训;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和参加培训的,需向校团委办理请假手续,并上报全国项目办,未经请假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岗前培训和支教期间,支教团成员必须遵守全国项目办、服务地项目办、服务学校和海南大学的各项规定,服从相关单位的安排和管理。如有不当言行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团纪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个人现实表现情况记入档案。

六、保障机制

(一)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规定,为入选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志愿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

(二)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政策。志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及服务鉴定表中体现。具体参照当年的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三)志愿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服务保障,执行当年度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地方各级财政要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及时足额发放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办为每名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购买单项最高保额不低于8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含意外身故、意外残疾)、重大疾病(含急性病身故)等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有效期覆盖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支教全程及到达、离开支教地的前后各三天,实现全覆盖保障。县级项目办要协调服务单位为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和餐饮便利等必要的生活保障。

七、咨询联络

袁老师:0898-66270839;

林老师:0898-66291623。

如有其他调整和未尽事宜,以团中央和学校的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附件:

1.第26届(2024-2025年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2.海南大学第26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志愿者信息汇总表

3.海南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证明

4.学生干部证明

5.党员证明

6.家长意见书

7.个人既往病史承诺书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2023年8月31日